- 案号
- (2026)京0106民初4035号
- 案件名称
- 保险免责条款已提示说明,雇主责任险是否还应赔付?
- 案件类型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案件标的额
- 保险理赔责任
01 / 当事人处境
投保企业就用工事故向保险人申请赔付,双方对免责条款效力及保险责任发生争议。
02 / 核心判断
免责条款能否适用,关键在于条款内容是否合法以及保险人是否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03 / 处理路径
核对投保单、保险条款、签章确认和事故情形,围绕免责事由与举证责任展开抗辩。
04 /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免责条款有效,驳回投保企业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说明:本案例根据已生效或已结案法律文书整理,已对自然人姓名、企业名称、住址、证件号码、账号及其他可识别信息作匿名化处理。
案件背景
投保企业就用工事故向保险人申请赔付,双方对免责条款效力及保险责任发生争议。
争议焦点
免责条款能否适用,关键在于条款内容是否合法以及保险人是否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处理思路
核对投保单、保险条款、签章确认和事故情形,围绕免责事由与举证责任展开抗辩。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免责条款有效,驳回投保企业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提示
类似案件的处理结果取决于证据、程序阶段、责任主体及财产状况。公开案例仅用于法律知识交流,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结果的承诺。
承办律师:党红亮律师
主办律师:党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