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号
- (2026)冀06民终3891号
- 案件名称
- 婚内重大过错影响财产分割,二审如何维护无过错方权益?
- 案件类型
- 离婚财产及子女抚养纠纷二审
- 案件标的额
- 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及损害赔偿
01 / 当事人处境
离婚案件涉及婚内重大过错、共同债权、车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子女抚养费、损害赔偿和探望权等多项争议。
02 / 核心判断
需要把婚内过错证据、财产来源及流向、既有生效裁判、收入材料和未成年子女利益放在同一框架中审查。
03 / 处理路径
围绕已生效裁判、资金往来、订婚材料、收入流水及子女实际生活状态组织二审答辩,并提出可执行的探望方案。
04 / 案件结果
二审维持对无过错方多分共同财产、获得损害赔偿及直接抚养子女的处理,并进一步明确探望时间和方式。
案件说明:本案例根据裁判文书整理,已对自然人姓名、企业名称、住址、证件号码、车辆信息及其他可识别信息作匿名化处理。
案件背景
离婚案件涉及婚内重大过错、共同债权、车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子女抚养费、损害赔偿和探望权等多项争议。
争议焦点
需要把婚内过错证据、财产来源及流向、既有生效裁判、收入材料和未成年子女利益放在同一框架中审查。
处理思路
围绕已生效裁判、资金往来、订婚材料、收入流水及子女实际生活状态组织二审答辩,并提出可执行的探望方案。
案件结果
二审维持对无过错方多分共同财产、获得损害赔偿及直接抚养子女的处理,并进一步明确探望时间和方式。
律师提示
类似案件的处理结果取决于证据、程序阶段、责任主体和财产状况。公开案例仅用于法律知识交流,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结果的承诺。
承办律师:宋丽娜律师
主办律师:宋丽娜